昭区土储告字[2011]4号
经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ZC11-14号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地块位于昭通中心城市工业园区。东临朱提大道,西临本用地边界,南临ZC11-13号地块,北临ZC11-15号地块(见附图)。
宗地编号: |
昭通中心城市工业园区ZC11-14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14.2410亩 |
宗地坐落: |
昭通中心城市工业园区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4.0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40 |
建筑限高(米): |
≤47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出让 | |||||
备注:详见昭通中心城市工业园区ZC11-1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权力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7月8日 至 2011年7月9日 到 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土地利用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1年7月10日 至 2011年7月12日 到 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7月13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7月13日15时00分 在 昭通宾馆(原市委招待所)三号楼四会议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成交后 个工作日内,竞买人持《成交确认书》到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土地利用科
联 系 人:张祥、罗华
联系电话:0870-2227024、13330426666
开户行:昭通昭阳农村合作银行凤霞支行
开户单位: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
银行帐号:0300033720913012
昭阳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昭通华龙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