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国土告字〔2013〕3号
经昭通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G2011-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标的G2011-2号宗地位于永善县景观大道东侧、进修校背后、消防大队对面,宗地面积13227.0㎡,商业、居住用地,容积率≤7.0,建筑密度≤25%,绿化率≥40%,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建设年限为3年。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权力能力和完全行为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近五年来从事房地产行业开发建筑规模达10万平方米以上;
3、预交竞买保证金2000.00万元(人民币)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成交的保证金拍卖次日起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4、其它相关内容详见拍卖文件。
三、报名方法:符合以上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业绩证明、保证金存款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报名时间:
五、报名地点:昭阳区公园路72号昭通华龙拍卖公司、永善县振兴大街杏花村酒店416房间。
六、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
七、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八、拍卖时间:
九、拍卖地点:永善县振兴大街政协水务大楼会议室。
十、联系电话:0870-4128601 13108585666 13330426666
十一、联系人:杨小平 王玲 罗华
十二、预交竞买保证金银行截止时间为
开户单位:永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善县建行溪洛渡支行
银行帐号:53001637536050335234
特此公告
永善县国土资源局 昭通华龙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