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鲁自然资建告〔2021〕4号)
项目编号:20212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鲁甸县人民政府批准,鲁甸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完全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提交文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得申请竞买:
(一)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使用违法行为的;
(二)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凡本次拍卖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以出让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増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日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网(https://ztggzyjy.zt.gov.cn/tdcr-web/index.html)免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日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网(https://ztggzyjy.zt.gov.cn/tdcr-web/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鲁甸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1年12月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3日10时00分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网(https://ztggzyjy.zt.gov.cn/tdcr-web/index.html)进行。
八、竞买人准备工作:
(一)办理数字证书,竞买人应持相关证照到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家”二楼大厅东区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办理,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二)本次拍卖采用网上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无数字证书(CA)的,须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CA)的(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数字证书(CA)不能对接),只需进入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即可。
(三)数字证书(CA)的操作使用技术,谨慎、准确、及时竞价参见拍卖出让文件“网上竞价规则”。
九、网上拍卖出让时间:2021年12月3日10:00。
十、拍卖观摩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厅。
十一、交纳竞买保证金
(一)鲁甸县CR2021-0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
(二)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三)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及时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四)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十二、竞买资格确认
(一)电子交易系统对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采取竞得后审查的方式审查,网络竞价结束后,电子交易系统会在竞得人【资格审查】列表生成项目信息,竞得人需点击编辑按钮,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审核。
(二)经审查竞得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十三、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竞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电子竞价规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四、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鲁甸县自然资源局将对竞得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请竞得人于2021年12月3日17时00分之前,法人需携带(1)【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法人公章;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厅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五、疫情防控要求
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业主单位负责制。出让人要会同代理机构建立防控处置和报告机制,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完成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检测体温,扫描“健康码”、“行程码”二维码,填报《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人员健康申报表》《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进场人员登记表》。
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出让人、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等)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佩戴口罩,在交易中心开标等候区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3℃)、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港台地区和国外其他国家或地区)、14天内来自或途经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14天内来自或途经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地区(具体的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官方实时通报的为准)等应主动回避。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鲁甸县自然资源局、昭通华龙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870-8123328、13330426666
开户单位: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昭通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53001636144051002019-0140(鲁甸县CR2021-0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专户)
鲁甸县自然资源局 昭通华龙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