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自然资告字〔2020〕2号
经永善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 坐落 |
宗地总面 积(㎡)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土地用途 |
保证金(万元) |
永善县G2020-4 |
永 善 县 溪 洛 渡 镇 永 进 社 区 十 三 组 【原 县 交 通 局 停 车 场 处】 |
201.4 |
70 |
1.2≤R≤4.0 |
C≤25% |
A≥40% |
住 宅 用 地 |
40 |
永善县G2020-5 |
201.4 |
7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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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G2020-6 |
195.3 |
7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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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G2020-7 |
195.3 |
7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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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G2020-8 |
139.6 |
7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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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G2020-9 |
139.6 |
7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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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G2020-10 |
139.6 |
7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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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G2020-11 |
139.6 |
7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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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G2020-12 |
139.6 |
7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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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G2020-13 |
139.6 |
7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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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G2020-14 |
139.6 |
7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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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G2020-15 |
139.6 |
7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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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G2020-16 |
139.6 |
7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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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
二、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宗地现状实际交地时为准。
三、报名条件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联合申请也可以单独申请。若原拖欠并未缴清土地出让金以及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不得参加此次拍卖活动。
报名方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3.委托他人报名的,应同时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
报名时应预交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第一条),若成交的待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后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成交的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8日到永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8日到永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永善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0年6月1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开始时间定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9时30分,拍卖地点:永善县水务大楼十楼会议室。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拍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永善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昭通华龙拍卖有限公司拍卖。
2.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确认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若以公司的名义报名转账时应从该公司基本账户转入。
3、公告日期: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14日。
4、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善县自然资源局、昭阳区陵园路昭通华龙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敖祖镁、罗华
联系电话:0870-3186463 、13330426666
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永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溪洛渡支行
银行帐号: 53050163753600000281
永善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5日